工程圍擋是建筑項目文明施工的一項關鍵工作中,工程圍擋的設定確保施工有保障,有防污減噪的實際效果,合理的降低了工程施工對周圍環境的危害。對于企業現階段各施工工地工程圍擋存有設定錯亂,規范不統一的問題,為提升 企業建筑項目文明施工的水準,特制訂此規范,標準我企業新項目工程圍擋的設定。
該規范適用企業內部各新創建、改造、改建新項目。 工程建設施工工地四周應按照規定設定持續、密閉式的護欄;修建雙層、多層建筑的還應有防范設備。在城區關鍵道路和市容市貌園林景觀路面及飛機場、港口、地鐵站城市廣場設定的護欄其高寬比不可小于2.5m,在別的道路設定的護欄,其高寬比不可小于1.8米。 施工圍擋應用的原材料應確保護欄牢固、干凈整潔、美觀大方。
市政道路工程新項目施工工地,可按施工進度按段設定護欄或按照規定應用統一的持續性防護欄設備。施工企業不可在施工工地護欄外堆積建筑裝飾材料、廢棄物和工程項目余土。